兴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名公告
兴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名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10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 08:30-2024年8月14日 17:30
考试形式
笔试、面试

根据警务辅助工作需要,宜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山县公安局委托,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勤务辅警10名,持B1、A1客运资格驾驶证优先,男性。


3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年满18周岁以上,原则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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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8:30-17:30)


2、地点:宜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0-404);兴山县报名点:兴山县古夫镇桂苑小区48号3单元601号。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18507207791。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张和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还需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登记照6张、电子版登记照(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5K,文件名标注为姓名)1份和《个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2份、个人在辖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和《家庭成员政审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招聘接受电话预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3.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听通知,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考。


(三)笔试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科目: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和公安业务知识等。


3.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前予以公布。笔试合格人数不高于职位计划数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高于职位计划数,按照不高于职位计划数300%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


3.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按1:1.5比例确定体能人选。


4.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


3、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和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通过面试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纳入辅警后备人选库。当出现岗位空缺,可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公示。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宜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考生被聘用后,由兴山县公安局各用人单位明确带辅民警和责任领导,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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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每月工资4000元至6000元,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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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县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治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辅警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此次招聘资讯由宜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发布。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1850720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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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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