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为巩固我市汉江禁捕退捕成效,加强汉江老河口段渔业资源保护,加大日常巡江监管力度,根据老河口市汉江禁捕退捕工作需要,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为加强护渔组织建设,拟招聘6名护渔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具有老河口户籍,必须是退捕渔民身份,常住老河口市登记失业人员。
三、招聘岗位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渔政大队)共招聘6名护渔员公益性岗位。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审核、面试、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老河口户籍,退捕渔民身份;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拟选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医院近期出具的健康证明、2张免冠红底照片;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退捕渔民人员不得再次应聘。
3.敢于与违法违规捕捞等行为作斗争、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25日18:00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需传电子表格,不可上传图片);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页面截图)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图)。
4.退捕渔民身份证明。(村或社区证明)
5.健康证明。
(四)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携带报名资料等相关证件到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渔政大队)报名。
五、资格审核
由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渔政大队)对招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双向选择与聘用
(一)持认定材料的退捕渔民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现场面试后实行择优聘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根据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经双向选择,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安置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安置。
(三)拟聘用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后,由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渔政大队)和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备案,由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将人员信息录入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四)经用人单位面试考核后未能上岗就业的退捕渔民人员,由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继续实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援助,促进其实现就业。
联系人:张丹丹咨询电话:1663039538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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