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是省纪委监委和长江财险党委双重领导下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为了选优配强长江财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拟面向全省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一、岗位及人数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忠诚可靠,愿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
(2)综合素质较高。政治过硬、原则性和斗争精神强、业务素质好、作风务实、清正廉洁,勤勉务实,勇于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意识,认同国有企业监管要求与企业文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熟悉行业监管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符合长江财险员工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三、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负责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分流、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2)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证据材料,撰写初步核实报告;
(3)对批准立案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调查,包括谈话、查询、调取证据等措施,查清违纪违法事实;
(4)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分析发案原因和特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
(5)监督、指导下级单位开展执纪审查相关工作,参与相关制度流程拟订、修订及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