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更好服务辖区企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青山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2、热心基层服务岗位,乐于做基层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3、具有武汉市户籍。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教育部学信网上的认证结果为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报名人员需持有劳动就业部门颁布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并做了困难认定。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青山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青山区工人村路99号滨江数字城4栋4102室)。
3、证件资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初审合格后,留存资料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青山镇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试
1、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六、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考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出现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86515449,联系人:章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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