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16个岗位
随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勤务辅警4名(男性)、文职辅警1名(女性),法制大队文职辅警1名(女性),反恐怖和巡特警大队勤务辅警7名(男性),刑事侦查大队勤务辅警2名(男性),政务服务大队文职辅警1名(女性),厉山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男性),万和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男性),洪山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男性),尚市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男性),澴潭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男性),新街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男性),小林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男性),高城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男性),万福店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男性),三里岗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男性)。
(二)工资待遇:月工资待遇执行随县公安局核定统一标准,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且每年随政策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90年4月至2008年3月);
(四)其中勤务辅警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制大队文职辅警具有法学学士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适应外勤、露天、倒班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