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为满足消防业务发展需求,结合2025年公开招聘录用情况,部分岗位出现人员空缺,现面向社会补录若干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
一、招聘岗位
(一)
消防战斗员
岗位说明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
消防车驾驶员
岗位说明
负责消防车的驾驶、维护及保养,参与一线灭火救援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三)
政府专职指挥员
岗位说明
从事一线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等工作,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及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特殊岗位的招录对象,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报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从事B2及以上驾驶工作2年以上;报名政府专职指挥员岗位需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或消防救援队伍服役5-8年以上人员,且在队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职务。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退出的消防员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录用。
三、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
(一)受纪律处分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酒驾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招录对象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时间及地点
入职培训考核通过后,分配到各大队基层消防站工作。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轮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人员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住宿。轮休模式灵活,可采取周休(每周轮休2天)、半月休(每半月轮休4天)和月休(每月轮休8天)模式。
五、工资福利
(一)工资薪酬
1、入职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退役兵种、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月薪4800元起(税前工资,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担任不同岗位可享受300-1200元/月补贴。
2、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年终奖金,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励。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4至9月份);
4、试用期结束后,一线专职消防员可按40元/天享受消防救援执勤补贴,并结合实际任务情况享受现场救援补贴。
5、在主城区以外的专职消防员可按月享受偏远执勤补贴,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实际工作地点而定。
6、专职消防员岗位等级分为五级,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支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通过的,工作(服役)年数视同工作时间进行评定;工作(服役)前已取得本科、大专学历的,可折算计入工作(服役)年数进行评定。
(二)其它福利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从第2年开始,每年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按等级分别享受5、10、15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在职期间择优推荐学习机动车B2驾照、无人机飞手、潜水员、船艇操作员等实用技术,工作满相应年限的,可报销相关培训费用;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市内免费乘坐公交及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房屋租售优惠政策。
(三)职业前景
1、设置站长、副站长、分队长、副分队长、小型站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同时设消防车(艇)驾驶岗、通信岗、训导岗、等岗位。
2、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3、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可计算相应年限。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12月16日至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将报名资料生成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例:张三+消防战斗员),报名邮箱:763598528@qq.com(发送邮箱时报名材料请上传附件,不要放在正文,统一放一个文件夹压缩发送,报名表为电子档)。
(三)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报驾驶员岗提供);
2、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3、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登记照片;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技能证书;
5、《2025年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四)考试项目
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
考生参加第一项考试后,根据成绩高低及各岗位招聘计划,选取2倍比例人员参加第二、三项考试,三项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40%和20%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五)考核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和岗位数等比确定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如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均符合条件者参加入职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入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咨询电话
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027-6089603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20:30
七、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体检由个人支付,工作满一年后凭体检发票报销),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监督电话:027-60896039。
3、政府专职消防员全程实行劳动合同签订制,首次签订合同期间为3年。入职时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须退还入职培训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后3年内非正当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按单方面违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在职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并将其纳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黑名单,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4、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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