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66人公告
鄂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66人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66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24 08:30-2025/11/28 17:30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人数66人,限男性。岗位性质:特种专业岗。


02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4.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文身、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体年龄要求根据各招聘单位规定,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或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军人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英雄模范;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共产党员;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明确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收容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10.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的;全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被公安机关辞退辅警和因个人原因从公安机关离职不满一年人员不得报考;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3


具体岗位条件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集中封闭管理。


04


具体岗位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满(六个月,含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5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夜班补助和“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有工会、体检福利,工作时间免费提供食宿。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工作期限不少于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现实表现可继续聘用。


05


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鄂州市公安局科技大楼入口值班室(葛山大道46号),联系人:王警官,电话:19007118582;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者持《招聘报名表》(附件1,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完整,按要求粘贴1寸彩色登记照)、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专业特长证书等相关证件,退伍军人带退伍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2张正面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收取后不予归还。如未完整填写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本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占个人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2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个人综合成绩的50%。


3.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摸高、俯卧撑、1000米长跑四个项目,其中三项合格视为个人体能成绩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个人综合成绩折算=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5.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五)相关事项提醒


1.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扰乱考试秩序,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子设备作弊,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4.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审核体检结果并盖合格章。体检不合格的,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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