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21个岗位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6〕19号)和《中共宣恩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集聚“贡水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的通知》(宣党建人才文〔2025〕4号)等精神,宣恩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涉及14家事业单位,共有21个岗位,计划引进专业人才22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宣恩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6年底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