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7个岗位
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法规、教育厅办公室和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国优计划”等优秀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吸引优秀人才任教黄石,加强市直属高中师资队伍建设,现将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6所部属师范大学往届未就业及2026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专项招聘市直属高中黄石市第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9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音乐1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要求,公费师范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逾期未取得不予录用。
3.须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应聘低学段岗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
6.已就业的中小学校在编公费师范生。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此次专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9:00-12:00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报名要求:考生本人需携带《2025年湖北省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毕业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应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实行资格审查实名制和双审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在报名表中如实填写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员的近亲属关系,并及时抄送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主管部门。
(三)考试办法。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10(含10)的增加笔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的50%、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讲课(无生课堂)形式进行。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体检规定,按照1:1的入围比例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岗位、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公示及备案
1.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在黄石市教育局、人社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服务年限,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四、其它
本公告由黄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352843。《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报考条件需咨询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人:吴老师:15871218560。
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