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应急管理局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黄陂区应急管理局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3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21 -2025/8/28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为满足黄陂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承担全区森林防灭火、城市内涝、抗洪抢险和雨雪冰冻等灾害救援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黄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员),充实黄陂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数量及岗位需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员)。主要从事森林火灾扑救、洪涝水域灾害救援、地质灾害救援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与工作任务对应的岗位有消防战斗员、驾驶员等。


■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男性,具备高中或同等(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


5、体貌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6、年龄18-30周岁,退役军人、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退出人员、高学历人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特殊人才不受年龄限制;有森林防灭火指挥、汽车维修、水域救援、通信等岗位特长的招收对象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党籍、军籍处分的,有拒绝或逃避服兵役行为的;


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5、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优先录取条件


1、中共党员;


2、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曾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人员优先聘用;


3、计算机、通信、文秘、新闻、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具备健身、新闻宣传、摄影摄像、游泳、绳索救援、搜救犬训导、特种车辆驾驶、机动车维修、装备维护等相关资格证及专业特长的;


5、持有CAAC执照、AOPA、ASFC、UTC等主流无人机证书,具有现场执行飞行航拍巡检(测绘、植保、电力巡检、航拍、培训)、无人机和相关系统的日常维护修理、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工作经验的;


6、应聘消防车驾驶岗位的,相应准驾车型实际驾驶经历2年及以上者优先。


■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员),具体为战斗员岗位27名、驾驶员3名。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扫描公告后二维码,下载填写《2025年度黄陂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员)应聘报名信息表》,并签字;


第二步,扫描上传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材料,并提供电子版蓝底1寸免冠照片。以上材料一并打包发至报名邮箱。缺少报名表或报名表本人未签字的,报名无效。


报名邮箱:1165337569@qq.com;报名起止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8日。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考核流程


1、按时提交报名材料;


2、资料审核;


3、开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4、政治审查;


5、组织面试;


6、组织体格检查。


考核均合格者择优录取,缺位递补,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并试用。


特别注意:


(一)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2025年度黄陂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员)应聘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二)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三)初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工作满一年后凭体检发票报销。


■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黄陂区应急管理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和试用,培训试用期3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录用。


■职业待遇


(一)薪酬待遇


1、根据不同学历、服役(工作)经历及岗位,年收入约6万元至9.5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享受高温津贴(6至9月份)、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助和管理岗位津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3、森林防灭火专业队设置队长、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社会青年、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退出人员和部队退役人员通过入职培训考核后,根据学历、服役(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等级,担任管理职务的每月发放职务津贴。


(二)其他福利待遇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公费体检;


4、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入团、入党和给予立功受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各类消防救援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晋升岗位等级等;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武汉市内就医、交通、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工作时制


工作时制:采取24小时驻勤制,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或工作10天,休息4天的轮休制。在本区无居住条件的人员,休息期间可在单位住宿。


■招聘咨询


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8:00。


咨询电话:


喻彪:13389028726


李岩昱:15039684087


监督电话:027-61001675


■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黄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组织开展,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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