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4个岗位
为大力推进地方政府专职队伍建设发展,有效履行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满18周岁;
4.符合征集和招录人员的政治条件;
5.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6.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数量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录岗位共计4个,人数6名。其中,协助消防监督岗位4名、文秘岗位1名、新闻宣传岗位1名。详见《招录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结尾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不符合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条件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本支队(含所辖大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录对象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例:张三+文秘+136×××××××××)。
1、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含相应学位证)、退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和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或清晰拍照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结尾附件2)。上述证件证书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
2、投递邮箱及咨询电话:485926757@qq.com,0716-868718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5年9月10日17时止。
(二)报名岗位:
招录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及招录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原则上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
招录对象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报名邮箱投递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内容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招录考核
招录对象报考本次消防文员岗位的,需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笔试。主要测查招录对象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和《公文写作基础》。笔试原则上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一科或者任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前组织政策宣讲和资格复核,招录对象需按时参加,携带本人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核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和入职动机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其中,新闻宣传岗位增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按不超过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招录对象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消防文员招录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结尾附件3)。
五、体检和政审
招录考核结束后,按岗位分类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招录对象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试,并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录用
根据招录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按岗位类别分别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体检、心理测试、政审等情况,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用人单位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4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未能通过考核、未能完成入职培训任务或者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情形等),不予转正录用。
七、特别提示
此次招录由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录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招录对象应保持预留的手机号码畅通,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准时参加各项考核测试,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