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认定状态为有效),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3.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4.有亲和力,工作耐心细致,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描述
本岗位负责企业社会保险的申报核定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中台)。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建始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市民之家五楼)。
3.联系电话:0718-3222167;联系人:周莉。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建始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1寸登记照两张,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注意事项: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测试方式
测试方式视应聘人数确定。应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采用实际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word文档和excel表格的熟练操作能力,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总成绩相同时,取实际操作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注重对考生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等材料。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依据综合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聘用后选聘人员要服从安排、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对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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