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2人1个岗位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以下简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到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麻城市16个乡镇共招聘32名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麻城市公开招聘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麻城市辖区内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考试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通过考试报名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3042)进行。报考人员通过以上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时间。考生可于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考信息。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然后网上提交《2024年麻城市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的清晰扫描件,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多岗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每天的报名实时数据,以便合理选择岗位报考。
(3)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6日上午12:00。
2.关于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4.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
5.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麻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定专人承担。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6日17:00。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方为报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上午
(2)类别: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每科笔试成绩均不得低于卷面满分的40%。有一科低于笔试最低合格线(60分)的考生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麻城市农业农村局及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麻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麻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麻城市农业农村局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公示、选岗及聘用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麻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后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在麻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和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2.根据岗位表,组织拟聘人员按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确定拟聘岗位。
3.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4.经麻城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5.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麻城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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