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满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共招聘教师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件1《中共随州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excle电子档)、登记照(jpg格式电子档)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352859523@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随州市委党校负责。在报名期间,随州市委党校安排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材料。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具体年龄要求请参见《岗位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考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的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并经核实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当1个招聘计划报考人数超过16人,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相关要求另行公告。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进入排名的,进行加试,最终排名根据加试成绩决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调整招考计划或取消招考岗位。
六、面试
(一)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协调应变和形象仪表等。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8分钟。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
面试地点:随州市委党校崇文楼323室
(三)面试计分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每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位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9日15:0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委党校(随州市行政学院)崇文楼310室报到,由随州市委党校(随州市行政学院)统一安排食宿,面试结束前实行封闭管理。11月29日15:00前未到达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崇文楼310室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2024年11月29日18:00-21:00,考生根据统一给定的专题在指定地点进行封闭备课,并按要求将做好的课件拷贝到指定的电脑上。
3.2024年11月30日7:30,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崇文楼323)候考,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宣布考场纪律及考前注意事项,组织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2024年11月30日8:00,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导员带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六)有关要求
1.考生不得将具有记录、存储、计算等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及面试相关资料带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凡未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封闭管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中共随州市委党校(随州市行政学院),如有特殊情况应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3.面试时,面试考生不得向面试评委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4.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22-3590681。
咨询电话:0722-3322292(中共随州市委党校政工科)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市委党校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委党校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市委党校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市委党校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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