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人2个岗位
根据武汉市光谷星辰幼儿园春季办学的需要,现拟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29人,保育员1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幼儿园教师29人;
2.保育员18人。
以上招聘人员按照园区需求分配至下列幼儿园:
①武汉市光谷星辰星光幼儿园,所在小区:中建星光城,所属街道:九峰街道同安里社区居委会;
②武汉市光谷星辰东方幼儿园,所在小区:瑜樾东方,所属街道:关东街道光谷社区居委会;
③武汉市光谷星辰凤鸣幼儿园,所在小区:武汉绿城凤起乐鸣,所属街道:花山街道软件新城智慧社区居委会;
④武汉市光谷星辰逸园幼儿园,所在小区:和昌城逸园,所属街道:佛祖岭街道黄龙山社区居委会;
⑤武汉市光谷星辰学府幼儿园,所在小区:光谷学府,所属街道:豹澥街道桃花源社区居委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服从组织、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匀称、五官端正,无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
6.国家、省、市规定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1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2.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1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6.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1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岗位条件
教师岗位要求
1.有幼教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主班教师要有成熟的带班经验,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托育教师需持有育婴师证或托育证,至少有一年及以上托育或早教经验;
2.具有音乐、舞蹈、体育、美术、等特长者优先;
3.具有语言类特长,持有国家认证的英语水平资格证优先;
4.热爱幼儿,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5.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保育员岗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托育班保育员需持有育婴师证或托育证,至少有一年托育或早教托育经验;
2.热爱幼儿,具有爱心、耐心、细心;
3.无不良嗜好,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5.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11月5日发布春季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要求将个人简历及基本资料发至邮箱,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简历;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3)岗位相关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
发送至指定邮箱:shiyuan.tu@ovc-talent.com,邮件标题按照顺序:姓名+手机号+报考岗位。
(三)简历初筛
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岗位条件和应聘者个人简历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筛选进入后续环节。简历初筛结果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核
已通过面试及复试的应聘人员即可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未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格,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请应聘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要求用A4纸型,按照以下的顺序装订):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登录微信小程序-公安一网通申请打印);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5.个人信用报告1份(可携带身份证到东湖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A区或附近有自助查询征信的机构查询个人征信);
6.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报告1份(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记录,并用A4纸打印网页);
7.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提供);
8.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证书复印件1份(可选,提交);
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或电话审核,一律视作无效。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
工作人员对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携带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可进入后续环节。资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且无法说明缘由,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面试、复试
面试、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保持手机畅通。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武汉光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且须在市属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疗机构和主检医师要按规定如实做出明确的体检结论。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面试通过者放弃出现空缺时,用人单位可视情况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补充说明
按照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结果,研究确定拟录人员,拟录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时间内到岗并与承接本次派遣制人员管理工作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配合办理录用手续。具体为:
1.录用人员与武汉光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不到岗或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五、取消录用的情形
若有下列情形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报考人员不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2.报考人员不如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录用结果的;
3.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条件的;
4.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5.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对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不予录用。
(二)在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面试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面试者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录用机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相关面试信息、录取情况以工作人员同志为准,请面试者注意并仔细甄别,切勿上当受骗。
(五)面试重在考察报考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27-65524975,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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