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
根据工作需要,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名,主要从事窗口服务、信息录入、治安巡逻、车辆驾驶等非执法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岗位需求
窗口服务岗位8名信息录入岗位2名治安巡逻岗位2名司机岗位1名
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保密意识、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道德品行良好。(二)治安巡逻、窗口服务、信息录入岗位招收女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2006年9月以前至1989年9月以后出生),形象气质佳,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司机岗位招收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以后出生)。(三)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四)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治安巡逻岗位身高需1.63以上),双眼裸视在4.6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2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五)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司机岗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治安巡逻岗位部队、警校、体院毕业生优先考虑;司机岗位需持有A1驾照,有5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六)服从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目前正在从事辅警工作,或者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三年的;(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查询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平安青山”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2、报名地点: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武汉市洪山区祥丰路99号,金鹤园小区大门对面)。3、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填写的《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未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不予受理),并按要求规范填报个人简历信息,需上传本人近期电子彩色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1)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社保缴交证明、医保卡复印件1份(非武汉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武汉市居住证/暂住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打印)、个人征信记录。(2)部队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3)已就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4)需提供本人近期两寸彩色照片一张(免冠、正面、证件照)。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发放准考证。
(三)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司机岗只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笔试总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2、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及以上人员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列确定人选,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为:(1)男子10米×4往返跑:18-35岁≤12'8,36-40岁≤13'4,41-45岁≤13'7;女子10米×4往返跑:25岁以下≤12'6,25-30岁≤13'5,31-35岁≤13'8(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2)男子立定跳远大于等于1.90米。(3)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27次以上(含27次)。(4)女子800米跑,成绩小于等于3分55秒。(仅治安巡逻岗需考核)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六)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分局政治处对政审结果、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七)公示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五天。公示期满后组织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正式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工作。
(二)管理方式: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在公安机关协助民警或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窗口服务、信息录入、治安巡逻等工作。合同期间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依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晋升级别工资等。对公安机关决定不继续聘用的人员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合同。
(三)工资待遇:考试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其中:窗口服务、信息录入岗位人员,月工资待遇3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治安巡逻岗位人员,月工资待遇4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司机岗位人员,月工资待遇43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工资以外伙食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年终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实行相应级别奖励金额。
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相关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咨询电话:18062149322
联系人:俞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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