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松滋市卫健局<关于印发<松滋市环中心城区“1+6”紧密型医共体人员统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加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报松滋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同意,采取县招乡用方式,面向社会为南海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松滋市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县招乡用)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人事股咨询电话:0716-6235661。田老师13035312029,易老师18086200018。
(三)不能报考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有不良征信记录人员;
5.与松滋市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已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人员;与松滋市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离职未满6个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松滋市中医医院公众号。
(二)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25周岁,即为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8:00至9月18日17:00。
2.报名地点:松滋市中医医院医院国医楼12楼人事股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5)免冠彩色2寸登记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四)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由人事股、监察室负责。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各为100分,考试顺序为笔试、面试。笔试根据卷面成绩设定最低合格线,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笔试地点:松滋市中医医院国医楼12楼大会议室。
2.笔试根据卷面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内容,针对不同招聘岗位分类设考。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依照考生报考岗位,一般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既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面试地点:松滋市中医医院国医楼12楼小会议室。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加分政策。
对考生的学历、政治面貌两个方向设置加分项。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加0.5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加0.5分,共青团员不加分。以考生提供的证明或佐证材料为依据,各项目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计分。
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分值,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准点进入考场,迟到不得进入。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医院体检科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医院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松滋市卫生健康局,经审定后,在松滋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人事股通知拟聘人员按期报到。拟聘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20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享受用人单位编外人员同等待遇。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进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提交人事股。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人事股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2.此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由松滋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有关政策口径由松滋市中医医院人事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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