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按照《北流市2024年9月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内容,我单位开展了招录工作,因岗位招录未满,现开展补录工作,现将补录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熟练计算机操作、大专以上文凭等优先;
(六)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曾被劳动教养的;
4.本人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
5.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北流市南站南路0028号)。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户口簿、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近期证件照片。请报名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四、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照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工资不低于北流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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