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3个岗位
为加强梧州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壮大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更好服务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招录1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和24小时执勤备勤工作制度,服从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的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消防文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无影响队伍形象的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个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记录,个人征信状况良好,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专项条件。
1.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1名)。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性,服从指挥、团结协作。身体健康,体能过硬,吃苦耐劳,具备在复杂环境和压力下执行任务的心理素质。本岗位主要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须24小时执勤备勤。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工作地点:梧州市区、苍梧县)。
2.战勤保障岗位(5名)。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性,服从指挥、团结协作。须随警出动,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24小时执勤备勤。持有A1/A2/B2驾驶证、消防职业技能、船舶驾驶、汽车维修工、电工、厨师、执业助理医师等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工作地点:梧州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