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苍梧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矫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或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4.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户籍不限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政审、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苍梧县司法局(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城政务楼3楼325室)。
3.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苍梧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退伍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士兵(官)证及复印件1份,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
4.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不便者,也可网上报名,将电子照片、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图片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cwxsfjzg@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本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人员,于面谈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谈和聘用资格。
(三)面谈
面试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进行了解。
(四)体检、政审、签订协议
面谈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合格者予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实习内容及相关权利义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待遇及其他
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苍梧县苍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注:住宿自行解决)
工作地点见:《苍梧县司法局2024年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计划表》
未尽事宜,请与县司法局政工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2698381;联系人:冼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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