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象州县石龙镇中心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剂科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要有高度责任心,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任劳任怨,一丝不苟,服从工作安排。
(二)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具有药士资格证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专业:药学专业;
(四)年龄:18-35周岁;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10月17日-10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应聘者将《象州县石龙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送至象州县石龙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办公室(象州县石龙镇石龙路244号)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lwsy4393520@163.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于10月29日前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程序及工资福利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通过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象州县石龙镇中心卫生院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按象州县石龙镇中心卫生院现行薪酬管理制度办理,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全县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象州县石龙镇中心卫生院负担。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石龙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433144、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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