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根据工作需要,我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财务文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1.会计1名(男女不限);会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初级及以上的会计证,具备财务会计基础知识,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有一定的组织及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聘用人员入职前需完成一次全面的消防入职体检,体检合格方能入职。
2.政府专职消防员若干名;
招聘要求:(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2)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要求男性,年龄18-25周岁,具有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足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应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4)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在职消防员一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应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服从工作调派;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工作地点:
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3500元起(含五险一金)、办公室财务文员工资3000元起(含五险一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在职消防员一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消防文员实行行政办公,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因工作原因未能落实休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由大队免费提供和发放(消防文员不提供住宿)。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3313565776@qq.com)
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188号)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招满为止
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咨询电话:15613661287(王副站长)0772-4211292(办公室)
注: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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