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1名书记员、1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南丹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1名书记员、1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17 -2026/3/20

南丹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范围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8.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对象


岗位一:书记员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要求:


一是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是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工作细致、责任感强;法学专业优先;有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岗位二: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人(男)


岗位要求:


一是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优秀复退军人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二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优秀复退军人以及体校、警校类毕业生优先;有在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半年以上经历的优先。


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0日


报名方式


1.请报名者填写《南丹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文末超链接获取),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drmfy@163.com或直接送交至南丹县人民法院5楼政治部(503室)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南丹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考试人选。


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警务辅助岗位还要进行体能测试。由南丹县人民法院通知资格审查者参加考试。


聘用手续


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及政审,决定聘用的人选,由政治部通知到指定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人员缺额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体检通过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工资面议,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南丹县统一规定执行;


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南丹县城关镇锡都南路


联系电话:0778-7284908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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