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与企业联合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广西-桂林市-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桂林师范学院

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与企业联合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与企业联合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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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9 -2026/12/3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校与企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企业简介

(一)学校简介

桂林师范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被誉为“桂北革命摇篮”。几经更名合并,2000年组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桂林师范学院。

桂林师范学院坐落于享有“山水甲天下”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校园占地面积1145.7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3.74万平方米。学校设有13个教学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有5个专业群、12个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含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科覆盖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门类,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工作,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学校88年的发展历史积淀凝练了“走艺术兴学路,创特色师范牌”的办学特色,已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2万多名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及应用型人才。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德立校,以艺兴学”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

(二)企业简介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6979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及组件、光有源及无源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曾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西瞪羚企业、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广西高新技术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和认定,拥有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多次获得国家创新基金和国家重大项目支持,截至目前已获得国家专利146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与企业联合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且系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愿意到联合招聘的企业服务且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一致。专业目录可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3)。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待遇

本次招聘申请使用自治区人才专项编制,引进的人才先在企业服务3年,服务期内人事关系保留在桂林师范学院,薪酬待遇由合作企业与桂林师范学院协商确定;服务期满,可选择留在企业工作或到桂林师范学院工作,也可选择延期一次,继续服务企业不超过3年,由人才与企业双向选择。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和我校网站(www.glnc.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www.glnc.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与企业联合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简历接收邮箱:gsrsk2026@163.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扫描件:

(1)《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与企业联合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以来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国外、境外学习经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成果、奖励情况等证书的扫描件,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参与或完成的科研项目材料的扫描件等。

(3)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目前仍在职的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我校的证明,如已经离职的需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证明。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校联合招聘企业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核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包含但不限于教学能力考核和专家现场提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学术科研水平、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践经历、岗位适配度和综合素养等。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法,应聘人员考核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可进入下一程序,考核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于报名截止前定期分批开展考核,岗位录满即停止该岗位招录。

(四)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是否符合岗位管理要求,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如因报考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察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我校将发出限时完成考察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从考核(面谈)合格人选按考核(面谈)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的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和桂林师范学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我校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桂林师范学院、企业与所引进人才签订三方人才聘用协议,约定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薪酬待遇、创新成果收益分配、管理考核、权利义务等事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1.如考察、体检人员自愿放弃资格,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经考察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2.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3.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数。

4.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应聘人员在原单位为教师的,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的人员;

(7)应聘人员在原单位为教师的,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或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七、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学校、企业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学校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1-3975128。

本次招聘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周老师、蔡老师,0773-397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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