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广西-桂林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象山区委员会员会社会工作部

桂林市象山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桂林市象山区2026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招聘7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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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30 09:30-2026/9/30 17:30
笔试时间
2026/10/11 10:00-2026/10/11 11:00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象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象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名,设置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

1.户籍要求:具有桂林市户籍;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38岁(计算时间为198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中共正式党员、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经实名登记注册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报名和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聘用方式进行招聘,并对报考者进行综合能力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0日(9:30—11:30;15:3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象山区环城西二路6号象山区人民政府综合楼F1层南侧);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签署《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最高学历)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由象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时间:2026年10月11日上午10:00—11: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象山区铁西一里14号铁路西小学(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3.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等。

(四)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政审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2.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人员标准进行,费用自理。若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报考者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由象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现行的象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

1.象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sqzf.gov.cn/)的“人事信息”栏目进行公布;

2.咨询电话:象山区委社会工作部:0773-2803259;

3.监督、举报电话:象山区监察委:0773-383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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