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0人6个岗位
为充实和优化公安机关警务辅助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度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230名(从事专职看护辅警工作的岗位,工作地点以桂林阳朔为主,具体要求以附件1《职位计划表》为准)。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大专学历的人员仅限广西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且不受户籍限制,但入职后在首次合同期到期前未将学历提升至大专或以上学历,将解除合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2月24日至2008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