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兴安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7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为一体的二级妇幼保健院。现有在职职工172人,其中卫技人员151人,副高级级职称以上30人,中级职称72人,编制床位70张,是兴安县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兴安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县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承担着全县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的实施和指导、妇女儿童保健技术服务、疾病防治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说明及具体条件
护理岗位1名
1、年龄:满18周岁-30周岁。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取得并持有初级师职称证书和母婴技术合格证。
3、经验要求:在医疗机构从事助产工作3年以上。
4、知识及能力要求: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
5、其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严谨,原则性强,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医学影像医生1名
1、年龄:满18周岁-35周岁。
2、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技术专业
3、能力要求: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
4、其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严谨,原则性强,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三、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绩效标准按医院规定执行。
2、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投递简历
投递简历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携带个人简历及有效证件到我院10楼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和面试合格后,护理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医生岗位直接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报名成功后,我院将在面试前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进入到面试环节的报名人员,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通畅未尽事宜,请与兴安县妇幼保健院联系,联系电话:办公室0773-6225015;手机1373733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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