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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招聘7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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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08:30-2026/10/14 18:00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操作考试及面试方式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条件、招聘岗位

1.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熟悉计算机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2.学历、专业、招聘人数及其他条件

(1)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岗位一:共招聘1人,要求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秘专业,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

(2)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岗位二:共招聘1人,要求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财务专业,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

(3)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综合岗位:共招聘5人,要求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

3.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周末、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大楼三楼307室,电话:0775-6768956)。

报名须提供资料: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③《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承诺书》(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

注意:报考人员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相关程序组织面试。

(三)面试

1.组织实施。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请按桂平市自然资源调查服务中心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按照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遵纪守法、诚信记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七)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八)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4.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聘用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受到用人单位3次以上投诉或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职责的;

9.自动辞职的。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6768956,邮箱:gpzyrs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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