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一、公司简介
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由兴港集团子公司防城港市兴港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1%)与红海人力集团子公司防城港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9%)共同出资组建,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是防城港市首家国有混合所有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致力于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本次招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踊跃报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讲解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防城港市城市之窗展馆日常讲解、参观接待工作,精准传递城市发展相关信息;
2.规范记录参观接待场次,及时更新接待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负责展馆公共区域及展示区域的日常卫生巡查与监督,维护展馆整洁有序的环境;
4.协助完成展馆工作人员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与上报工作;
5.服从工作安排,高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无不良从业记录;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流利,拥有优秀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及临场应变能力,可从容胜任各类接待讲解工作;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讲解岗位高强度的接待工作节奏;
3.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优先录用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播音主持、旅游管理、教育学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3.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者优先;
4.具备1年及以上讲解相关工作经验、可独立完成讲解工作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在读未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在各类公职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所有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5月14日,相关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投递简历,或准确填写《应聘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PDF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jgrlzy888@163.com;
3.材料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需注明“应聘讲解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核
公司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统一资格初审,结合岗位要求筛选符合条件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后续面试事宜;未通过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依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情况,将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将全面核实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诚信记录、学习工作表现等,档案材料不全、经历不明、状况不清或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录用后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防城港港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新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非因不可抗力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讲解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按防城港港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类岗位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女士,咨询电话:0770-2825789,13481113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