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加强港口区消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若干名,具体从事消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潜水、舟艇、激流、绳索等专业技术证书)或熟悉车辆(驾龄2年以上)并具有B2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优先录用,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后视力不能低于5.0,身高不低于168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