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根据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城市防灭火工作需要,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兴市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具体从事消防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潜水、舟艇、激流、绳索等专业技术证书)或熟悉车辆(驾龄2年以上)并具有B2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优先录用,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后视力不能低于5.0,身高不低于168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无膝盖韧带伤病类影响负重训练的手术记录。(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