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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扶绥县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扶绥县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6人1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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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2 -2026/10/16

为创新干部晋升交流机制,畅通基层干部有序向上流动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关于鼓励引导支持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具体措施》《崇左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及《中共扶绥县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竞争性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扶绥县乡镇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


二、选聘岗位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各类岗位(不含教育、卫健系统),详见附件《2026年扶绥县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

3.在乡镇事业单位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新入编考核结果为不确定档次的,下两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可参加竞争性选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满足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或根据岗位需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3.受到诫勉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以及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选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6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竞争性选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名人员对附件《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2.提交报名申请。此次竞争性选聘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及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6年扶绥县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资历业绩评价表》,经本人签字及推荐单位审核并盖章确认后,将以下材料一份直接送达扶绥县人社局三楼308室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如下:(1)《报名表》《资历业绩评价表》;(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行政介绍信、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核验原件收复印件);(3)个人工作总结和自述材料各一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自述材料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自我认知、能力特长、家庭情况及兴趣爱好等;(4)有突出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曾经主笔撰写过何种大型综合材料或主导过大型项目(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及时间。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竞争性选聘资格,并标记诚信记录。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含职级)发生变化,导致处于试用期、任现职务(职级)或者提拔担任事业副科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聘程序,不再作为本次拟选聘人员。

2.资格审查程序。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其资历业绩情况,在《资历业绩评价表》作出初步评分。县人社局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结合《资历业绩评价表》,确认资历评价结果。涉及有关业绩评分佐证材料,县人社局可联系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最终资历业绩评分以县人社局确认的分数为准。

3.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向县人社局咨询资格审查结果和业绩评分。

(四)面试考试

根据岗位需求与人员匹配程度,按岗位名额与拟竞争性选聘人数比例(1:3)(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提出进入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属于急需的紧缺专业岗位,经竞争性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开考。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选聘计划的,县人社局须及时通知该岗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10月21日。经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公共结构化面试须达到70分方可按选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聘。

面试公告在扶绥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五)跟班学习

县人社局根据入围人选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资历业绩评分40%+面试成绩60%),按跟班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比例(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跟班人选)提出跟班学习人选方案,跟班时长为1个月。

(六)组织考察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跟班学习期间干部表现情况,按1:1比例确定拟竞争性选聘人选,并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备案,随后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竞争性选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竞争性选聘人选。

在本环节中,出现跟班比选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选聘审批

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跟班学习和考察情况,确定拟竞争性选聘人员,在扶绥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办理选聘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跟班学习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二)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由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751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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