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积极推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院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自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2.广西区内外各单位在聘符合相应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0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10月23日至2006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60周岁以下为1964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具体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得报名;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
附件1: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自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以上简称统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资历业绩评价、面试、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使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邮箱报名(lzxlzzwsy@163.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到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门诊楼二楼医院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邮箱进行报名或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就业推荐表》)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投递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门诊楼2楼医院办公室。
2.填报要求。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3、邮箱投递:lzxlzzwsy@163.com,并“姓名+岗位”作为邮件主题和附加题目符合条件者从发布之日起即可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8:00-10月29日17:30。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4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9日17:3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我院办公室须在报名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5工作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以我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名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应自行安排尽早报名,切勿最后一天“掐点”报名,导致无充余时间反馈提交材料而影响报名审核。
3.因原岗位取消招聘,由我院办公室通知原岗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应于当日16:00前完成资格审查。因报名人员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完成改报和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四、考试
招聘岗位采取资历业绩评价排名后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1)招聘岗位。由报名资历评价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资历业绩评价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对报名人员形成资历业绩量化评价得分。根据评价得分结果按岗位进行排名,评价得分相同的视为同一名次。每个岗位按资历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成绩相同的视为同一名次)。根据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在我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人员在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由我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根据岗位专业类别,面试试题为护理学专业考题,主要测试面试者医学专业知识、医学专业应用能力、医学专业分析能力、食品安全专业、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岗位总成绩为资历评价分+面试成绩。从资历评价、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所在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拟聘人员在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六、确定聘用对象及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由我院根据招聘岗位类别,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七、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未作特殊说明的,学历(学位)设置为本岗位要求的最低条件,允许高学历(学位)人员报考。
(三)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文后)。
(四)报名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息真实有效。应及时了解报名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由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8813423(龙州县龙州镇卫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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