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选优配强我县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根据公司法及《德保县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德办发〔2023〕10号)相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直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名。
一、招聘的职位及职数
希望田野(广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
二、招聘的范围
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要求为现任正科级以上或担任副科级领导满2年及以上;企业人员,要求有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任正职、副职领导职务或任中层领导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投融资和旅游、农业投资开发管理方面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的职位条件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过硬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强;报名应聘董事长职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用;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5.具有经济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公共管理、建设工程、投融资、税收学、农学、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
6.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方法,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具有扎实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理论基础,较强的开拓及统筹、决策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公关交流能力;
7.聘任职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0月 21 日为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正处于受纪律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聘任企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的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聘公告
2024年10月 21日前,通过德保县人民政府网、德保融媒体中心、德保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0时起至2024年11月8日24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投递应聘材料。
①《德保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均为扫描件);
④近5年工作业绩(成果)及相关工作经历等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要盖章扫描件,其他可提供电子版);
⑤《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发送到德保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邮箱:dbczjgzg@163.com ,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国企应聘”。联系电话号码:0776-3824239、3822746。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弄虚作假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截止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应聘者应按招聘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面试资料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德保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电话通知面试,同时告知面试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行为风险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对经资格审查符合面试条件人员的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通过面试人数为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德保县城区内(详见面试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廉洁自律、与聘任职位匹配度以及任职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应聘职位作出评价。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给考察组进行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楚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应聘者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按1:2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任初步人选,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一)聘任管理
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原则上按照“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办法管理,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岗位的,正式聘任;试用期内存在不合格情形的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或免职。3年为一个任期,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
(二)薪酬待遇
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组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薪酬水平按照《德保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德政办发〔2021〕2号)规定执行(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准)。
聘任人员符合德保县高层次急需紧缺领军人才引进办法的,可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他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6—3822042。
七、本公告由德保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德保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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