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广西北海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前身北海国家粮食储备库于1989年建库,是市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中央、自治区代储;北海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拨、销售(轮换)及市本级成品粮油、活体生猪和冻猪肉储备管理等相关业务;承担北海市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相关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严谨细致,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表现不好等个人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录用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要求
(一)学历及专业: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持有会计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优先。
(二)工作经验:具有财务工作经验,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法规,具备账务处理、税务申报、财务分析等实际工作能力,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如金蝶、用友等)和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本企业相应岗位聘用条件。
五、招聘岗位职责
(一)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相关财务规定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资料。
(二)负责日常记帐凭证的编制、各总分类明细账和总账的记账,并及时做好结账和对账工作。
(三)负责编制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汇总子企业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按照政府部门、股东、其他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要求按时报送财务报表报告。
(四)根据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参加资产盘点,做到三员对口。
(五)负责税务纳税申报工作,并协助领导协调好与税务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办理与财务有关的证件年审、变更等工作。
(七)协助做好各项政策性补贴款项的清算工作。
(八)负责做好本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招录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2.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的人员在本企业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后,按本公司招聘信息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广西北海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者还必须同时提供个人身份、学历、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含: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资料、重要荣誉证书等),发送至招聘电子信箱:bhgck3905066@163.com,备注为“粮储公司招聘+姓名”(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公司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设置。
2.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取1:3进入面试,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面试空缺的,根据缺额从报考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入职体检
笔试和面试后,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算总成绩,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检查费用由个人负担,入职体检合格则予以录用,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录用。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报考职位空缺的,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招录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招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的,作为正式招录人选,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薪酬按转正工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薪酬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市南万石步村)
电话:0779-3905066
联系人:徐女士
邮箱:bhgck3905066@163.com
八、其他
(一)未按照有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
(二)招录实行自律原则,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解除相关协议。
(三)应聘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应聘人员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