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校现面向海内外招聘7名二级学院学术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经济与贸易学院学术院长1名,具有经济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二)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院长1名,具有财政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三)中国-东盟统计学院学术院长1名,具有统计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四)工商管理学院学术院长1名,具有工商管理或相关学科背景;
(五)会计与审计学院学术院长1名,具有会计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六)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学术院长1名,具有新闻学、传播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七)法学院学术院长1名,具有法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治学严谨,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国际化的学术视野;
4.在本学科领域及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顶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
5.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拥有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专业机构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学术成果或学术影响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7.全职学术院长能够保证主要精力投入学院工作;兼职学术院长能够保证与学院领导班子及教师的信息畅通,能够不定期来校指导工作,一年应至少保证3个月到校时间。
三、岗位职责
领导学院和所在学科的师资团队建设、科研机构(平台)建设,指导执行院长(或常务副院长)开展工作,在本学院领导与学术相关的专项工作,担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包括但不限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