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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接待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公务接待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北流市接待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公务接待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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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3 09:00-2026/11/5 18:00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接待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公务接待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北流市接待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公务接待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至38周岁;

  5.五官端正、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气质良好;

6.岗位1:该岗位适合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65cm以上。有公务接待、会议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该岗位适合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办公室、公务接待事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前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玉林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报名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18: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北流市接待办公室秘书股(地址:北流市永安路0021号)。

报名办法:请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接待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公务接待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提交一式一份粘贴照片留存并提供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本人所具备的条件要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一致才符合报考。

3.应聘者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方视为报名成功。

4.如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核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报考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有公务接待、会议会务工作经历的,需公务接待机构出具证明材料;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1:3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1:3的,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接待办公室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入围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北流市接待办公室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三)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由北流市接待办公室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岗位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接待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被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聘用)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再确定是否续聘。

(三)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6239818(北流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办公室)


十、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由北流市接待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6223183(北流市接待办公室秘书股)。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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