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学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广西-事业单位-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学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广西大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学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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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4 -2026/12/31

广西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非教师专业技术岗4人,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见岗位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在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和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

(七)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含)以下的,为1980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八)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

(九)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需在报名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十)学科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科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及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学科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学校根据应聘者所学专业课程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十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师德失范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大学主页、广西大学招聘网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后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大学主页和广西大学招聘网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不安排电话通知。请应聘者关注广西大学主页和广西大学招聘网,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申请状态。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学校审批——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大学主页(https://www.gxu.edu.cn/)、广西大学招聘网(http://rszp.gxu.edu.cn/)发布。

(二)个人报名

应聘者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岗位申请一经提交,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信息填报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应聘者有现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要求为2026年10月24日以后),证明文件扫描件通过广西大学招聘网报名系统上传。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书在开展考察环节提供。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4日—2026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分批定期开展考核。

(四)面试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组织两轮面试考核。

初试为考官问询,采用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同意票数达到考官人数的60%,视为通过。

复试为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复试成绩不满70分(百分制)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比例内末位应聘者复试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考核,加试成绩不满70分(百分制)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体检

1.考察。包括资格复审、政治审查等环节。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考核复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2.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考核复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学校审批

学校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大学主页、广西大学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且个人档案到校经审查合格的,入职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聘用,首个聘期(首次聘用服务期)4年,聘期结束后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办理出编。

(二)按照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根据房源情况,可申请面积约40平方米的教职工周转公寓租住2年。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我校各类岗位。

(二)应聘者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应聘者如有在广西大学任职(含退休)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等的,须如实填报。

(四)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发送报到通知后1个月内来校入职(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1个月内将证书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送报到通知)。超过规定期限未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如因考察不通过、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由学校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有递补,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复试)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聘用后须服从学校在同类别岗位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分配。

(七)本公告中的“以下”“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37366(人力资源处)

监督电话:0771-3818054(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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