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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第四季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第四季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招聘3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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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2 -2026/10/31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4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指导,是国家环境监测一级站。主要承担资质范围内的环境监测相关工作,包括: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和统筹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业务开展;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建立自治区环境应急监测网络,负责自治区跨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对全区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及考核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综合岗2名、司机岗1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别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三、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拟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考察人选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双休日不接受报名咨询。

2.报名材料

(1)考生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第四季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签名处均须本人签名。

(2)考生须提交报考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1张近期全身免冠生活彩照、个人简历等,有工作经历的补充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报考司机岗位的,需同时提供驾驶证、驾驶证近3年分值情况等材料。

(3)考生按照模版(附件4)制作报名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发送邮箱:gxjczbgs@126.com,不按要求或扫描质量导致无法识别的报名材料不予接收。

(4)考生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与资格复核

(1)单位招聘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于相关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相应资格。

(二)考试

专业技术综合岗: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20人(含20人)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20人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司机岗:采取面试+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相关事项通知于开考前5个工作日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内容及计分方式如下。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等。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3.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的操作能力。

4.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5.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时,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时,按照同分考生中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6.采取面试+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考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操作能力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时,一并列为操作能力测试人选。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时,按照同分考生中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

采取查阅考察人选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等,核查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考察人选应当全力协助招聘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四)体检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如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如考生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备案及聘用

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情况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人员聘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动合同首次签订1年(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福利按照招聘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开始按规定为新聘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工会福利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考生因报考过程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咨询电话:0771-530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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