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任务,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 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岗位一 |
1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毕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系统,熟悉有关政策法规,能吃苦耐劳,胜任登记业务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职称者优先。 |
|
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岗位二 |
1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专业毕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系统,熟悉有关政策法规,能吃苦耐劳,胜任登记业务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职称者优先。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7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下载附件填写“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文件重命名为“姓名+XX岗位+联系电话”,与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邮箱qzsbdc@qinzhou.gov.cn。
(三)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后,用人单位将对所有报名者的报名表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再统一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考察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考察按照入围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应聘者成绩相同时采用加分制。考察结束后,由我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本人承担。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经研究讨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签订2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如试用不合格的,则自动解聘。
三、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即按2200元/月(含社保、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应缴纳部分)。正式聘用后,按用人单位现行编外聘用人员相应岗位、技术职称等工资福利标准待遇发放,购买“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休假政策等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联系方式
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1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02室;联系电话:0777-3682001;邮政编码:535099
本公告由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