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选聘部分科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在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25年获批广西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武鸣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922.44亩。有15个教学院和4个书院,设有经、管、理、工、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52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广西一流学科2个,其中,应用经济学在“2025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进入全国前列,位列广西第一;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1门。
学校有普通本科生28313人,硕士研究生786人,留学生109人。现有教职工1572人,其中,专任教师1206人,具有博士学位占比29.77%,高级以上职称占比46.27%。获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有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自治区级人才称号的有74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1人,自治区模范教师4人,自治区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
2018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25项,其中,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1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79项。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56项。
学校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秉承“廉以养德、诚以修身、信以立业”之校训,以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目标。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科级岗位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基本资格
(一)在职的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现聘管理七级及以上岗位;
(二)在职的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现聘管理七级及以上岗位(或等同);
(三)符合交流到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资格条件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四)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桂人社规〔2024〕2号)交流资格条件。
四、基本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二)有履职所需的组织能力、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素养,具有干事创业的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
(四)有正确的绩效观,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
(五)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七)选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4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未满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6.新聘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人事档案未经审核,或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职工身份等存疑未经认定的或档案材料存在涂改造假嫌疑未经审核的;
8.交流后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得交流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自治区人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桂人社规〔2024〕2号)要求办理调动,按原单位使用的编制或控制数类型办理入编;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学校相应岗位的奖励性工资福利待遇。
六、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有意应聘者请填写:
(1)《广西财经学院公开选聘科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填写《亲属回避承诺书》(见附件3);
(3)《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4,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4)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见附件5);
(5)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6,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报名当月);
(6)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科级岗位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7)提供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准备齐材料后,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电子版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rlzy3@gxufe.edu.cn。
2.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选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七、选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二)初筛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条件进行初筛,确定入围人选。
(三)考核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四)调动
拟聘任人选经学校研究决定,按自治区人社厅人员交流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聘任
入校后完成聘任程序。
八、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23382
监督举报电话:0771-3924782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号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