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苍梧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设3个辅警职位,拟招聘23人。职位信息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 序号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聘用人数 |
年龄 |
性别要求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 1 |
看护辅警 |
协助县纪委监委对监察机关留置对象实施看护、应急处突等工作 |
11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 2 |
勤务辅警 |
协助开展执勤、治安防范等警务辅助工作 |
10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 3 |
文职辅警 |
协助开展写作、文秘、宣传、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
2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注:职位初定,需服从县局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2日区间内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年龄、学历条件的,年龄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