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满足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编办通﹝2018﹞42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柳人社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2类辅助管理岗位1名,主要负责财务出纳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六)热爱妇女儿童事业,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服从大局,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政策法规,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熟悉社保、公积金、税务等申报流程,有宣传工作经验优先;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取消录用,下同);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