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招聘岗位:乡村医师
2
招聘人数:2名
3
工作内容:负责四把镇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及卫生院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乡村医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需全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服从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工作调配。
(二)专业条件
1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乡村医学等相关专业;
2
资格要求: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乡村医师证者优先录用;
3
年龄要求:18-40周岁(含40周岁),具有丰富乡村医疗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户籍优先:四把镇户籍或在当地长期居住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详细地址: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四把街中心路90号
咨询电话:0778-8501253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1份(需附近期证件照,明确填写联系电话、籍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信息);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则提供);
5.近期(6个月内)体检报告1份。
四、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卫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储备、临床实践技能、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适配度;
3.体检:面试合格者需按要求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卫生院及辖区行政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乡聘村用”管理模式。
五、薪资待遇与福利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2.薪酬构成:转正后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同级村医待遇标准执行(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具体工资标准将在面试环节详细沟通;
3.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机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勿轻信第三方中介信息;
2.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