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钦州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录岗位
此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人,工作地点为北部湾应急救援基地(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群星街),根据报名人数及工作实际,确定考核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最终报名截至时间为12月15日。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纪律队伍管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男性,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28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
3.身体和心理健康,身高≥160cm,体重17.5≤BMI<30,两眼裸视力≥4.5,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史、吸毒史及口吃、重听、色盲等情形,无其他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或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优先条件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以及具有1年以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具备消防、化工、通信、体育、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专业技术并取得证书,或属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3.持有B2类以上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如挖掘机、叉车等)且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的人员。
4.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三、工资待遇
1.根据学历、服役年限、技能职称等评定工资档次,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构成,并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岗前培训前3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正式录用后每月轮休8天;享有年假、护理假、育儿假、婚丧假等,值班、执勤以及其他任务结束后安排调休;单位统一安排伙食、住宿,配发制式服装;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