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西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岗位性质
(一)招聘职位:西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性质:编外聘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百色市辖区范围内常住户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办公室从业经验者学历可以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国公民(1990年4月17日—2007年4月17日);
7.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有机关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
(3)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大学生可提供学校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西林县八达镇新兴路47号(西林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对面)西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682063
(二)资格审查
由西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不予受理或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入围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招聘单位联系到上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西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1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按照服务待遇按照《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4号)执行,无绩效和餐补。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休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
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本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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