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提出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预期发展目标,全县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月度或季度监测、粮食储备行政管理、物价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人数:编外工作人员6名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乐于奉献,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经济学类、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土木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能源动力及工程热物理类优先),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专业目录。
(四)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8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公开招聘有关回避政策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原单位要求服务年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它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张近期2寸彩色标准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如有)、汽车驾驶证(如有)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带至我单位办公室现场进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填写错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地点: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创业大厦4楼县发改局办公室。
(三)面试: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报名材料不退回。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根据面试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将在灵川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拟录用人员放弃入职的,由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应聘者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替补程序。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全县统一标准执行,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规定承担单位缴费部分。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为1年。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含复检)等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招聘公告由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68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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