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专职辅导员 |
8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基于辅导员须入住学生宿舍管理需要,男性不少于4人。 |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务态度好,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专业不限,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法学、管理学,或与我校现有学科相同、相近的学科专业优先考虑。
4.在校学习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含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学生组织的部长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即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或有3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验且在各类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辅导员评优评先等活动中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励表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24:00截止。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材料包括:
1.《桂林旅游学院人才招聘简明登记表》(附件1,保持原格式)。
2.《桂林旅游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保持原格式)。
3.支撑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
(4)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支撑材料按顺序排列合并为一体,并转换成PDF格式(请生成目录),命名为:XXX(姓名)+专职辅导员+支撑材料。
应聘人员请将《桂林旅游学院人才招聘简明登记表》(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支撑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于12月24日24:00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xsc@gltu.edu.cn,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专职辅导员+毕业院校+姓名”。
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提供报名所需的报名登记表、简明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生工作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人事处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gltu.edu.cn/rcyj)。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需求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符合资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根据符合报名资格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核减招聘名额。
2.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评委由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二级学院专家组成。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对象(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必须≥70分,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未达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按照面试、考核结果,学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聘用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人事处将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等内容,请应聘人员留意招聘信息的更新情况。
(四)应聘者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与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学校网址:www.glt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咨询电话:0773-3690039(梁老师)
人事处咨询电话:0773-3678270(卢老师)
监督电话:0773-369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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