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7个岗位
一医院概况
01医院基本情况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始建于2009年,于2016年1月11日正式执业,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来宾市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单位、来宾市蛇伤救治点、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国家胸痛中心(基层版)、广西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02人才队伍情况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840张,标准手术室9间,主要建筑物有门诊综合楼(7层)、住院楼(11层)、后勤楼(3层)和医技住院楼(13层),占地面积58918.66平方米,建筑面积90119.28平方米。医院现有职工95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42人。正高级职称20人,副高级职称91人,中级职称405人,初级职称310人,研究生21人,本科773人。设有临床科室28个,医技科室10个,职能科室26个。
03设备情况
医院配备1.5T、0.5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64排、24排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器(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数字化乳腺X射线系统(乳腺钼靶机)、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仪,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椎间孔镜、体外冲击波碎石机、体外物理振动排石机、体外高频热疗机、体腔热灌注治疗机等先进设备。
04医院成就方面
1.2016年9月20日,来宾市兴宾公安监管特殊医区暨兴宾区人民医院第二住院部正式挂牌启用。
2.2018年12月28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评审通过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3.2019年4月12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获得自治区自治区级、来宾市级、兴宾区三级残疾(肢体类、智力孤独症类)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成为来宾市唯一的一家自治区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4.2019年6月18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广西第三批全科助理医生培训基地评审。
5.2019年5月21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产科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成为来宾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产科团队,也是全广西获此殊荣的两个产科团队之一。
6.2019年11月1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成立了来宾蛇伤救治中心,结束了来宾无治疗蛇伤医院的历史。
7.2020年7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获得中国卒中中心联盟授予的“卒中中心”牌匾。
8.2020年12月22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成功创建兴宾区首家“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9.2022年7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已顺利通过国家脑防委防治卒中中心评审。
10.2023年3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被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评为“2022年度清廉医院建设示范单位(医疗优质服务类)”。
11.2023年10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获评“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12.2023年11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获评“清廉兴宾建设先进单位”。
13.2024年3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获国家胸痛中心(基层版)认证授牌。
二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三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四招聘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12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名时仍与兴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未满提前辞职的、辞职未满6个月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01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仅限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组织人事科(详细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宾城路66号)。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简历夹装好报名材料。
02考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03体检
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04确定拟聘人员
我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05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我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我院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组织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宾城路66号,乘12、39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m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