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4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网格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经那坡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从那坡常住户籍人口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职数
4个岗位7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待遇、身份及职位
(一)待遇: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的一类岗位执行(标注特殊岗位除外),月工资20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二)身份:政府购买服务临时工作人员;
(三)职位及工作内容:社区专职网格员。主要开展采集基础信息、排查安全隐患、收集信息线索、开展群防群治、排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律法规等基层服务工作及协助社区“两委”开展各类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2.具有那坡县户籍的人员,且须长期居住在那坡,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社会服务的人员;
4.具有高中(含中专、高职高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不限专业,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熟练电脑办公软件和智能手机APP操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18至45周岁(1979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基层工作,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在校期间受到过处分的;
5.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面部、颈部、手臂有纹身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网格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页)、最高学历等证件原件〔原件当场核验后返还,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信息证明(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白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交到县行政广场人大办公楼二楼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同步将报名登记表编辑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最高学历等证件复印件制成电子压缩包并命名为“应聘报名资料+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80776523@qq.com邮箱。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现实思想政治表现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每位面试评委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情况,在《面试评分表》上逐人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面试评委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平均数作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如分数一致,则人际关系沟通协调能力单项分数高者优先;如人际关系沟通协调能力单项分数再相同,则取应变能力单项分数优先;如应变能力单项分数再相同,则取求职动机与竞争职位匹配性单项分数优先;如以上分数均一致,则按以下顺序予以优先①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学历高低③复转军人④竞聘岗位所在社区户籍人员。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在指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
由县委政法委招聘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那坡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政法委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至社区从事网格工作,聘期为1年(包含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年终考核合格的由县委政法委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有《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中相关规定情形的,双方根据实际解除合同;
4.个人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报名咨询电话: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0776—6827366(办公室),联系人:梁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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